美国加州通过修正案确保自动驾驶汽车满足零排放要求
美国加州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 SB 500 修正案。该修正案要求:
- 最晚从2030年起,所有型号年份为2031年或之后的轻型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零排放。
- 同时该修正案也要求主管机构不能早于2027年开始执行上述规定。
对于上文提到的自动驾驶汽车和轻型自动驾驶汽车,修正案中也做出了解释和定义。
- 从外行角度来说,在加州只有L3、L4和L5的车辆属于自动驾驶车辆(Autonomous vehicle)。L3、L4和L5的定于需要参考SAE标准《道路机动车辆驾驶自动化系统相关术语的分类和定义》,我在网上看到CSDN博主“一个处女座的程序猿”的系列文章“Paper:自动驾驶领域SAE标准之《道路机动车辆驾驶自动化系统相关术语的分类和定义》官方英文原文翻译与解读”,大家可以参考。
- 轻型自动驾驶汽车:净重小于8501磅,约合3.85吨的自动驾驶汽车。
国内也有媒体对此进行报道,可以参考新浪科技文章美国加州新法律:2030年所有轻型自动驾驶汽车须实现零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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